导读:
股份有限公司中独立董事的特殊职权
以下是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拥有的一些特殊职责:
对于重大关联交易,需经独立董事的认可后,方能将其提交董事会审议。在做出判断之前,独立董事有权聘请中介机构提供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以作为其决策的依据。
提议董事会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提出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建议。
建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独立董事有权单独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向股东公开征集投票权。
独立董事行使上述职权需要获得全体独立董事中超过一半的同意。如果上市公司设有薪酬、审计、提名等专门委员会,则独立董事必须占据委员会成员的一半以上比例。
什么是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是指那些与公司股东独立,并且在公司内部没有其他职务,同时与公司或其管理层没有关键的业务或专业联系,能够独立判断公司事务的董事。还有一种观点认为,独立董事应该仅在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不兼任公司其他职务,并且不存在可能干扰其独立客观判断的利益关系。中国证监会在《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明确规定,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是指除了董事职务外,不在上市公司内担任其他职务,并且与其所受聘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可能干扰其独立客观判断的关联关系的董事。
哪些人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以下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独立董事:
在上市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担任职务的人员,以及他们的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人员(直系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包括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担任职务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在最近一年内曾具有前三项所列情形的人员。
为上市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人员。
独立董事的任职程序
以下是独立董事的任职流程:
上市公司的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单独或合并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具备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权利,但必须经过股东大会选举批准。
在提名独立董事之前,提名人必须获得被提名人的明确同意。提名人需要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职业背景、学历、职称、详细工作经历以及所有兼职情况,并就被提名人的独立董事资格和独立性发表意见。同时,被提名人必须公开声明不存在任何可能影响其独立客观判断的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系。